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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越科技财务造假案4名责任人被采取3年至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格隆汇10月30日|证监会对清越科技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处罚决定,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高裕弟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常务副总经理穆欣炬采取6年禁入措施,对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小波采取5年禁入措施,对时任监事会主席吴磊采取3年禁入措施。禁入期间,上述人员不得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亦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