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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证监局对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张斌强、梁朝阳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格隆汇10月27日|甘肃证监局对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张斌强、梁朝阳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经查,该公司工资薪酬等事项需经控股股东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审批,存在以控股股东审批代替内部决策的情况,独立性不足。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六十条、第七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张斌强作为该公司董事长,梁朝阳作为该公司时任董事长,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甘肃证监局决定对上述对象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甘肃证监局表示,上述对象应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甘肃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