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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中国与东盟首次在自贸协定中建立了全面涵盖企业和消费者的自贸区竞争规则的系统性框架

格隆汇10月28日|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解读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在竞争和消费者保护领域,双方首次在自贸协定中建立了全面涵盖企业和消费者的自贸区竞争规则的系统性框架。建立中国与东盟国家反垄断交流合作与跨境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竞争立法和执法合作。针对网络消费、出境游消费、消费欺诈等作出专门规定,丰富消费者权利,完善经营者责任,加大消费者保护力度。这有利于更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获得感,营造公平有序的区域市场环境,促进区域内经贸往来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