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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指导性案例: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

格隆汇2月13日|最高法院首次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刑事专题指导性案例,明确激活辅助驾驶功能情形下驾驶人的刑事责任认定规则。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8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268-272号)。其中一起指导性案例显示,2025年9月13日,被告人王某群醉酒后驾驶汽车,后激活车辆辅助驾驶功能,使用私自加装的“智驾神器”逃避系统监测,坐到副驾驶位睡觉,车辆行驶至临平区某路段停止后被群众发现报警。经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14.5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