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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新政今日起施行 ,个人缴存比例可自愿提高

格隆汇4月1日|据深圳特区报,新修订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今日(4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聚焦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从优化缴存比例、扩大群体覆盖和强化权益保障等方面推动政策提质增效。引人注目的是,新规明确,职工可自愿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

新修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对2010年12月起施行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此次修订聚焦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从优化缴存比例、扩大群体覆盖和强化权益保障等方面推动政策提质增效。 《管理办法》明确,职工可在单位缴存比例的基础上,自愿申请提高个人缴存比例,以获取更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强自身住房消费能力。

调整后的个人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职工可以调整一次个人缴存比例。有办理需求的职工,可向本单位专办员提出申请,由专办员统一办理调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