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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部门首度明确:4倍LPR为小贷公司年化利率红线

格隆汇4月10日|据新京报,关于小贷公司涉网贷业务年化利率,首次有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明确表态“4倍LPR为上限”。近日,有咨询者就小贷公司涉网贷业务目前执行的年化利率标准等问题,向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留言询问。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在回复中表示:《小额贷款公司综合融资成本管理工作指引》(银发〔2025〕247号)要求,原则上最晚应于2027年底前,将小贷公司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至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的4倍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