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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建立油价运价协同调整机制

格隆汇4月1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推动网络货运平台建立油价运价协同调整机制的通知。其中提出,从事干线货运业务的撮合平台、承运平台运价调整,与全国汽、柴油最高零售价平均值(按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算数平均计算)的变化进行协同;从事同城货运业务的撮合平台运价调整,与开展业务城市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的变化进行协同。调整对象包括平台内全部接单营运货车。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内网络货运平台,以月为周期开展运价与汽、柴油最高零售价协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