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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椰岛:因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被出具警示函

格隆汇4月30日|*ST椰岛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年至2021年期间,公司对部分实际未发货的交易确认销售收入,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2024年至2025年期间,公司与海南椰岛雨帆食品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但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海南监管局决定对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