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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疆:宋某并非公司创始股东及联合创始人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来自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格隆汇7月22日|越疆在港交所公告,公司注意到近期有关宋某就其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越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不实言论持续扩散,引发市场各界对公司的关注。宋某并非公司创始股东及联合创始人。宋某通过受让取得越疆合伙财产份额,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来自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依据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宋某离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第三人有权回购其持有的激励份额。越疆合伙转让所持公司股权及调整内部财产份额比例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