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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11月起禁个人持有无人机

格隆汇9月14日|北京将于11月中实施全面禁止个人拥有无人机,届时一律禁止在市内存放或携带无人机;对于目前持有的无人机,将提供免费寄走或补贴回购方桉。

新修订的《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将于11月15日起实施,明确“全域禁存”原则。有关规定指出,除了经公安批准的特殊情况外,禁止在市内存放无人机、运输或携带无人机及核心部件,现有设备须转移出北京。根据规定,目前持有无人机的市民可选择免费寄离北京,或者政府补贴回购或报废,但只限已向公安登记的个人无人机。

市民若于10月底前带同无人机到指定机构即场交机,可按折旧获取回收款项,当局额外补贴三成,上限3000元,报废则每部最高补贴200元;若延至11月初才交回,补贴折扣减半。若逾期未处理,个人最高罚款达5000元,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