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0月30日丨东阳光药(06887.HK)宣布,郑程杰已辞任公司公司秘书、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之公司授权代表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规定之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代理人,自2026年10月30日起生效。董事会进一步宣布区泳娴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6年10月3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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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0月30日丨东阳光药(06887.HK)宣布,郑程杰已辞任公司公司秘书、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之公司授权代表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规定之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代理人,自2026年10月30日起生效。董事会进一步宣布区泳娴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6年10月30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