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18日丨新特能源(01799.HK)公告,于2025年6月18日,公司、农银金融及新疆新能源订立了增资协议,据此,农银金融同意以货币资金向新疆新能源增资人民币10亿元,其中人民币47,173.13万元作为新疆新能源注册资本,人民币52,826.87万元作为新疆新能源资本公积。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中节能太阳能及农银金融将分别持有新疆新能源91.26%、0.46%及8.28%的股份,且新疆新能源将仍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
新疆新能源为于2000年8月30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且于本公告日期,由公司及本公司的独立第三方中节能太阳能分别持有其99.49%及0.51%的权益,为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新疆新能源的主要业务为风能和光伏资源开发、建设和运营;逆变器、柔性直流换流阀及静态无功补偿装置等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于增资事项完成后,新疆新能源将由公司、中节能太阳能及农银金融分别拥有约91.26%、0.46%及8.28%的权益。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新疆新能源资产负债率,补充生产经营所需资本金,降低财务费用和融资成本,本次引入农银金融对新疆新能源进行增资,有利于提升集团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支持集团新能源业务做大、做强、做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