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20日丨浙江新能(600032.SH)公布,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在战略发展、资源供给、市场地位和管理协调等方面的优势,更好把握新能源业务投资机会,合理控制公司投资风险,并有效避免同业竞争,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13〕202号)有关规定,公司拟与浙能集团签订《代为培育协议》,委托浙能集团按照市场原则为公司培育符合其需要、但暂不适合公司实施的省外能源基地相关的新能源项目。
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