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7日丨方直科技(300235.SZ)公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人民币1,653,850.19元,补助形式为货币资金,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37%。该项政府补助系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具有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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