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22日丨金活医药集团(01110.HK)公告,于2026年1月22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金活医药(BVI)就建议收购事项与拟定卖方及担保人订立谅解备忘录。目标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生产及销售并持有地产物业。预计代价将以现金支付。担保人同意就拟定卖方履行其于谅解备忘录项下责任提供担保。
自签订谅解备忘录起五个营业日内,金活医药(BVI)将向拟定卖方支付按金3,321,840港元。由于就支付按金而言,上市规则项下相关百分比率均低于5%,故订立谅解备忘录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公司须予公布交易。
目标公司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生产及销售,并于地产物业内进行营运。其并无持有附属公司。有关拟定卖方、目标公司及地产物业资料属商业敏感资料。董事认为,于现阶段在本公告披露该等资料可能影响公司进行建议收购事项的机会,亦可能有损公司的利益。
董事认为,倘建议收购事项得以落实,将使集团能够扩大其于香港医药行业的版图,获得包括地产物业在内的宝贵制造资产,并透过产品分销及营运规模的协同效应,促进本集团的海内外业务发展。
下载格隆汇APP
下载诊股宝App
下载汇路演APP

社区
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