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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造假案一审判决:公司被罚款800万元,前实控人获刑6年

格隆汇9月30日|金通灵发布公告称,公司因连续六年财务造假,犯欺诈发行证券罪,一审被判处罚金800万元。时任董事长、前实际控制人季伟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其他五名相关责任人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等也被判有期徒刑及罚金。此前,2024年1月,金通灵及相关责任人已被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合计5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