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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300091.SZ):公司犯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八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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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9月30日丨金通灵(300091.SZ)公布,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单位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2.被告人季伟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3.被告人袁学礼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4.被告人许坤明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5.被告人冒鑫鹏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6.其他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根据《刑事判决书》,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以欺诈发行证券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本事项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欺诈发行强制退市情形。2.根据《刑事判决书》,公司被判处罚金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7%,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以审计意见为准。